诚信指数 20
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
公司首页
关于我们
信息中心
招聘信息
航运业务
网上交流
资质荣誉
联系我们
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:
您现在的位置:南京常航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> 信息中心
 
信息中心
关于印发《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4-07-17

海船员〔2012〕678号

各直属海事局,省级地方海事局,船员体检机构,航运单位,船员服务机构,海员外派机构、船员培训机构:

    经2010年修正的《1978年海员培训、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》(以下简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)已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,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》于2012年3月1日开始施行,公约和规则都对不同岗位船员的健康提出了要求。为此,我局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》,并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。为全面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,有效实施国内规则和相关管理办法,现将《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》印发你们,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2012年10月1日起,海船船员注册和申请证书时,其健康条件需符合《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》(见附件)的规定。

二、自2013年7月1日起,海船船员注册、申请证书和在船工作时还须持有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》。

三、各级海事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船员培训机构、体检机构、服务机构、外派机构的宣传,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《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》得到有效执行。

四、新的船员体检国家标准正在审查和批准过程中,国家标准生效后,依国家标准执行。

 

 
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


南京常航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   地址: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9号金棕榈10幢1单元2203-2503室   邮政编码:210000
联系人:顾维华   电话:4000900002   手机:18913980888   传真:025-58579500
技术支持:一比多  |  免责声明 | 隐私声明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沪B2-20070060     网站Icp备案号:沪ICP备05000175号
<%---站点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编号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1 ----%> <%---页面参数2----%> <%---页面参数3 ----%>